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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2749 |
姓名 | 米蔭庭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19/3/29 |
籍貫 | 河北,臨城縣 |
教育程度 | 專科 |
註1 | |
案號 | 51141 |
年齡 | 35 |
職業 | 國防部大陸工作處少校參謀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葉敏新於38年7月間曾爭取前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參謀少校米蔭庭未果,但米先後曾利用所掌職權(情報)將該部偵查葉敏新、蔡汝鑫、林元枝匪嫌情報,向葉洩漏,39年3至5月間,葉向北峰區署職員葉葵、梁宏輝及北峰警察分局局員許克剛巡佐邱麟鴻等,分別表露與匪政府有關係身份,進行吸收工作,渠等已知其身份,未允參加組織,但未予告密檢舉。 |
確定刑期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有期徒刑7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執行刑期 | 死刑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