菇蕈類 篩選值(0)

From http://data.fda.gov.tw/frontsite/data/DataAction.do?method=doDetail&infoId=4

類別 中文名稱 外文名稱 學名 部位 備註 類別說明
菇蕈類 乳牛肝菌 Cow spunk, Cow boletus, Jersey cow bolete Suillus bovinus (L. : Fr.) O. Kuntze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點柄黏蓋牛肝蕈(菌);點柄乳牛肝菌;白乳牛肝菌 Dotted stalk suillus, Granulated bolentus, Dotted stalk bolete Suillus granulatus (L. : Fr.) O. Kuntze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厚環乳牛肝菌;丁香 Larch boletus, Larch suillus Suillus grevillei (Klotzsch: Fr.) Sing.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雞縱菌;雞縱 Termite fungus, Termite mushroom Termitomyces albuminosus(Berk.)Heim.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金耳 Tremella aurantia Schweinitz : Fries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白木耳;銀耳 Tremella fuciformis Berk.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黃金銀耳;金耳 Tremella mesenterica Retz.ex Fr.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青岡菌;栗褐口蘑 Tricholoma fulvocastaneum Hongo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松茸;松口蘑 Matsutake Tricholoma matsutake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紅乳牛肝菌;紅絨蓋牛肝菌 Xerocomus chrysenterom(Bull. : Fr.)Quel, Boletus chrysenteron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黃乳牛肝菌;粉被牛肝菌 Xerocomus pulverulentus(Opat.)Gilb., Boletus pulverulentus 子實體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菇蕈類 桑黃 Phellinus linteus 菌絲體 每日食用限量為3公克。使用原料「桑黃菌絲體」之包裝食品,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嬰幼兒、孕婦及哺乳婦女應避免食用」等字樣。產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僅標示「桑黃」,應完整標示為「桑黃菌絲體」,且字體大小應一致。(101.1.18 署授食字第1011300008號公告) 1、本表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彙集經評估食用安全性之非傳統供食原料而成,將隨時新增。本表不包括一般傳統食品原料(如雞鴨魚肉、蔬菜水果及五穀雜糧等)。<br>2.本表所列品項未來若科學研究顯示有食用安全疑慮時,將重新評估審核其食用安全性。<br>3.本表所列品項若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評估不以食品管理時,將由該二單位另行公布。<br>4.本表所列品項得作為食品之單一或主要原料,惟不得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br>5.本表所列品項中有食用限量、限用產品型態或警語者,請依該限制使用並標示相關之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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