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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Name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data_id GIP_100191963
post_date 2015-03-24 00:00:00
news_from 觀光傳播局
authority 3790000000/379660000E
contact 沈永華、李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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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_title 美麗華大直影城禁帶外食案 法院改判市府勝訴
news_content 臺北市政府裁處臺北美麗華大直影城禁帶薯條、速食店油炸熱餡派、玻璃瓶裝飲品行政訴訟一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6日宣判北市府勝訴定讞,美麗華大直影城需繳交3萬元裁罰款。北市府觀光傳播局媒體行政科科長沈永華表示,為捍衛消費者權益,本案103年8月5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市府敗訴後,即積極上訴,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改判北市府勝訴,不但成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重要判例,且電影院業者因禁帶外食案向北市府提起的5件行政訴訟案,也確定都由北市府勝訴定,也彰顯了維護消費者權益時代已來臨。 沈永華指出,自前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99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後,觀傳局即將禁帶外食相關規定列為電影院例行查察重要項目,但有關禁帶外食之消費爭議不斷,觀傳局於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對違反禁帶外食相關規定的電影院業者進行裁罰。自101年10月起,共裁罰9件電影院禁帶外食案,裁罰業者31萬5千元,其中有5件電影院業者不服裁罰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 媒體行政科長沈永華表示,5件禁帶外食訴訟案中,美麗華大直影城2件、國賓影城系列3件(國賓影城、國賓長春及國賓微風各1件),其中國賓影城3件,北市府於一審及二審皆獲勝訴,另美麗華大直影城2件在一審時雖然北市府皆被判敗訴,不過觀傳局積極上訴後皆於二審獲判勝訴,此判決結果將對業者禁帶外食的做法產生遏阻作用。 前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99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但可以禁止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的食物入場,但部分電影院於電影院門口標示多種個別品項禁帶入場,因而引發爭議和消費糾紛。 沈永華表示,有關禁帶外食消費爭議案件,自觀傳局101年裁罰業者開始件數已明顯減少,103年僅2件。而此次判決結果出爐後,觀傳局將持續積極處理業者違反禁帶外食相關法令情形,以維護消費者觀影權益,若市民前往電影院觀影時發生禁帶外食糾紛,市民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99本府市民熱線進行申訴。
start_date 2015-03-24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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