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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Name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data_id | GIP_103824873 |
post_date | 2015-05-05 00:00:00 |
news_from | 觀光傳播局 |
authority | 3790000000/379660000E |
contact | 觀光傳播局 |
contact_phone | 1999 |
news_title | 北市府觀傳局積極協助業者合法化 讓臺北市更加友善觀光客 |
news_content | 有關議員關心臺北市青年旅館等特色旅宿產業申請旅館業登記證問題,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局長簡余晏5日表示,將積極輔導業者申設旅館,近期也將就都市發展、建築等相關法規研擬修正建議,協調各主管機關放寬設立條件,使臺北市出現更多特色旅館,吸引更多國內外觀光客至臺北市住宿旅遊。簡余晏說明,申請旅館業登記證除須準備「旅館業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的文件外,最主要受到「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等法規的限制,其中「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住宅區設立旅館須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並辦理社區參與,然而以背包客為主要訴求對象的青年旅館,主要分布在捷運站周邊,營業面積有限,而且旅客以住宿、交誼為目的,並沒有使用私人運具的需求,對社區的影響也不大,觀光傳播局將請都市發展局就營業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下的旅館放寬設立規定。簡余晏5日下午在議會備詢時也坦承,放寬法令規定包括中央、地方都有許多地方需要努力,但面對自由行、背包客與日俱增的需求,對於不合時宜的法令會盡最大的努力,以改善臺北市的觀光環境。針對都市中的老房子,簡余晏表示,這些老房子對許多外地旅客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觀光傳播局非常樂見能成為臺北市的特色旅宿,為發展觀光注入新活力。目前交通部觀光局已研擬修正「民宿管理辦法」,將歷史建築、聚落等納入民宿設立範圍,未來包括大稻埕、寶藏巖等地都可以設立民宿,「民宿管理辦法」修正通過後,觀光傳播局將全力輔導。簡余晏呼籲有意永續經營的業者,儘速向觀光傳播局申請設立旅館,以合法經營,提供旅客安全的住宿環境,共同為臺北市觀光發展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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