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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 衛署健食字第A00063號 |
類別 | 衛署健食字 |
中文品名 | 白蘭氏雞精 |
核可日期 | 2005/4/21 |
申請商 | 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證況 | 核可 |
保健功效相關成分 | 雞精(以總支鏈胺基酸-「Leucine白胺酸、Isoleucine異白胺酸、Valine纈胺酸」為品管指標成分) |
保健功效 | 抗疲勞功能 |
保健功效宣稱 | 可加速運動後恢復期血乳酸及血氨濃度下降,有助於增進運動後疲勞的消除。 |
警語 | |
注意事項 | 1.攝取量:每日建議使用兩瓶(68毫升*2)2.請洽詢醫師或營養師有關食用本品之意見;均衡的飲食及適當的運動為身體健康之基礎,請依個人體質酌量使用。3.支鏈有機酸尿症(遺傳性疾病,例如:楓糖尿症)患者應避免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