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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執照 101使字第0345號
使照資訊 https://github.com/ronnywang/tpe-building-license/blob/master/101/101%E4%BD%BF%E5%AD%97%E7%AC%AC0345%E8%99%9F.json
建築執照
建照資訊
發照日期 1011126
設計人 李祖原(李祖原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監造人 黃文旭(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承造人 孫寧生(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10樓之1
使照注意事項 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規定辦理,其公共開放空間應開放給大眾使用,起造人並已出具提列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之開戶資料影本,俟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時本基金應予以移交管理運用。 2.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規定辦理。 3.開放空間面積(2228.83)平方公尺,獎勵增加樓地板面積(4160.48)平方公尺。
建照注意事項 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規定辦理。 法定容積率(840%)=基準容積率(4687*560%)+綜合設計獎勵面積(4160.80平方公尺)+交通改善獎勵面積(377.6平方公尺)+容積移轉面積(8585.2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