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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1682 |
2 |
0 |
1 |
AIR B&B 民宿網相當方便旅行背包客。價錢與居住地點都可以依照旅客自己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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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1682 |
2 |
0 |
1 |
AIR B&B 相當方便背包旅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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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1706 |
1 |
0 |
1 |
我認為自用住宅提供有償住宿,可以納入管理,增加住宿者與提供者彼此安全性與保障,安全為前提下管理不應該打壓或是過於嚴格,畢竟是一般家庭提供房間出租為主,避免因不適當規範造成流於形式無法達到,最後還是底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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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1708 |
15 |
0 |
1 |
個人蠻喜歡airbnb的方式,能夠更貼近當地的文化及風情,價錢也更合宜,但是在網路的平臺上,如何確保用戶的安全是很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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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1711 |
20 |
1 |
1 |
營利當然應該繳稅,但公共安全法規與其他的規範是否要與旅館業一致,我覺得並不需要。強行要求一致,只是扼殺一個新經濟模式;創新不一定完全有利於所有人,多一些的觀察與討論,再套用多數人都可以接受的管理方式,並在定案前多一些的討論,會更符合這個時代的需要,當然,這整個過程也要很快速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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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1738 |
87 |
31 |
1 |
我覺得B&B跟旅館不太一樣,不需過多法律限制,才能顯示B&B的特色。自有住宅房屋分享出租只要注意房客的進出不影響社區就好,不需要先得到全體居民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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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1790 |
15 |
1 |
1 |
我覺得合法旅社與air bnb的理念不該不同,air bnb應該確保使用者的安全及民宿業者的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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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1816 |
10 |
0 |
1 |
只要交易安全,就覺得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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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1736 |
1 |
0 |
1 |
讚成,airbnb能給旅人提供另一種選擇,法律是為增進人類生活而存在,僅僅因為立法跟不上時代發展就禁止是很愚蠢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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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1742 |
1 |
0 |
1 |
我覺得只要確保住宿的安全性,對背包客真的是莫大的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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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1747 |
1 |
0 |
1 |
我覺得除了安全問題個人需要負擔之外,這是一個能夠透過當地人更加認識文化的方法。是一個很棒的新型態旅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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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1767 |
7 |
0 |
1 |
政府應該更多加宣導自用住宅和營業法規上的差異,如果一棟房子符合自住安全法規,我很難想像它為什麼不能讓別人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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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1785 |
2 |
0 |
1 |
Airbnb是一個很棒的住宿平台,旅行就是要融入當地生活,住在當地住宅裡有別於一般住宿經驗,更是可以融入及體驗當地的生活及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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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1806 |
13 |
18 |
1 |
Airbnb顯然需要跟台灣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者遵守相同的旅宿業法規,真正在 Airbnb上活躍的出租方往往不是真正的「分享多餘的住宿空間」,比較接近民宿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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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726 |
73 |
13 |
1 |
本人留學於英國及加拿大,海外旅行都用過類似服務,airbnb自宅短租提供了外國人了解當地文化的機會,還可發展國民外交。有關短租課徵稅,既然台灣財政短缺,應讓airbnb合法化,透過共享經濟也協助政府開創稅收,同時讓觀光客感受台灣熱情,共創三贏是努力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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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1794 |
50 |
4 |
1 |
以自身來說非常喜歡Airbnb提供的服務,日後也有很高機率會繼續使用。申報營業所得跟公安機關管理很重要,但是使用平台服務無非是想得到優於一般的價格,會想用自己空間來賺額外的收入也是同樣想法,如果跟一般旅館業一樣的規定似乎是不合情理。 |
|
146 |
1801 |
89 |
47 |
1 |
我覺得現在應該先讓Airbnb成長到一定規模後再談修法,因為那時才能看出Airbnb的模式在台灣會衍生出何種在地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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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6 |
4 |
7 |
1 |
我覺得違反建築法規、違章建築影響安全,不應該經營民宿或 BNB,當然也不能在 AirBNB 上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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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1914 |
15 |
0 |
1 |
Airbnb需要加強管理出租人的方面,避免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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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1789 |
33 |
7 |
1 |
我覺得作為旅行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自身安全與消費保障,兩方交易沒事就沒事,但出了問題時,是不是該有一個處理的依據讓大家心服口服?這就是法源與管理重要的地方。我樂見Airbnb這種共享平台的出現,但資訊的真實性也應該有良好的監督機制,出租者和承租者互相評比累積信用是個好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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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1800 |
34 |
3 |
1 |
我覺得可以採用更開放視野且是嚴謹的態度看待bnb,像網路交易有評價供住宿者參考(前提是房東不可刪除言論),但必須要求安全設施與逃生路線(比照民宿、旅館檢驗方式,由官方定期檢驗)以保障住宿者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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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明確定義 Airbnb 適用什麼樣的國內法規,對我來說是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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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1801 |
89 |
47 |
1 |
我覺得網路平台的評價系統遠比讓政府部門監管效率高且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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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7 |
27 |
4 |
1 |
我覺得政府應允許合法業者更動態地調整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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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1518 |
1 |
0 |
1 |
經過失敗的都更後, 台灣目前充斥著許多大型量體的集合住宅都是人數眾多. 與個人到國外居住時的獨戶或小型社區性質較為不同. 如何做到維護入住者及同棟其餘住戶的權益. 需要很縝密的計畫去訂定些必要遵守的規範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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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1835 |
4 |
0 |
1 |
我覺得 Airbnb的初衷是單純的 提供更多更當地的選擇給願意承擔一定風險的旅行者 也讓有空閒房源的人能夠有管道提供 當一個想法付諸實行 成為流行甚至全球化之後 它不容易再只是理想 有一定的、該做的事必須要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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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838 |
1 |
0 |
1 |
我覺得政府要盡量輔導民宿業者取得合法執照,只要結構沒問題,消防符合規定,應該讓有心經營的業者安心,真的有很多民宿價錢公道又有水準的民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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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1835 |
4 |
0 |
1 |
例如:在城市設置據點 以符合當地的規範或讓消費者更有保障 也能更有效的控管平台裡所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網站的初衷 或是否為投機者所利用 當平台裡充斥著民宿 旅館 那麼也許Airbnb可以考慮轉型為Trivago Airbnb與其它平台不同的地方是什麼 也許需要更嚴格的悍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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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1841 |
6 |
0 |
1 |
政府應興利除弊增強台灣競爭力,但目前大多將民眾視為預備違法者,立法僅剩除弊作用。如現行民宿法規已造成多數弱勢民眾無法利用現有房屋進行民宿申請,財團或富人反而可輕易獨立購地設立豪華民宿,與民宿設立初衷相悖,也造成偏遠地區不易發展。Airbnb能讓大家看到不同地方、旅遊,應鼓勵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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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1844 |
25 |
1 |
1 |
我覺得現在這平台是好的,給予旅者很好的價錢以及空間,但對於提供者跟需求者方面的保障都是需要再做調整以及找到能讓雙方都有保障的機制.今年我去瑞士旅行就是利用airbnb找到住宿,我覺得這是個可以貼近人與人互動很好的方式,屋主給予的款待 資訊以及人情味都是一般飯店給予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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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1856 |
13 |
0 |
1 |
我覺得Airbnb只是世界各地大家互相交流住宿的平台,只要建立好評鑑及評價機制(不只評價房間及房東,應該也要設立評價房客制度,因為現在有很多遊客很誇張的髒亂),並且有公正的交易第三方鞏固兩方的住宿安全,應該可以營造世界一家的概念,我覺得這樣很棒!才不用被高價飯店跟民宿給貴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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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1878 |
43 |
4 |
1 |
AIRBNB提供旅客全新的住宿體驗,並為房東出租多餘房源,創造利潤,是一種雙贏的網路經濟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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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1914 |
15 |
0 |
-1 |
Airbnb要加強管理出租人,避免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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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810 |
1 |
0 |
1 |
我覺得任何平台及刊登者,都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及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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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1915 |
10 |
0 |
1 |
我覺得airbnb提供一個多元化的住宿平台給旅人在預算不多的情況下以及給予真正想要融入當地生活及風俗民情的人有更多選擇,一開始的民宿概念不也就是將自己住家中的多餘空間提供給旅行者一個暫時的棲身之所,但前提必須要控管好“主”與“客”的品質,讓雙方都能達成最好的互惠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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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1919 |
47 |
0 |
1 |
我認為Airbnb的魅力,因為有缺立案的『自用住宅』。Airbnb像是拍賣網站,任何人都可以在拍賣平台賣東西是一種幸福、是一種自由的管道;人們可以找到啥麼都不奇怪的商品。拍賣詐欺時有所聞,也不會矯枉過正的廢止拍賣平台。相對於住宿,個人最不希望見到『自用住宅』從Airbnb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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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1933 |
7 |
0 |
1 |
我覺得Airbnb讓我們有出國預算的人能夠更省,畢竟住宿的地方設備也不需要太好,況且大多數房東都會把住宿詳細位置及周邊環境列出來,看旅客評價也略知一二,我覺得沒什麼不好!能合法固然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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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1943 |
19 |
1 |
1 |
要當個誠信的房東與房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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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1957 |
16 |
0 |
1 |
我覺得當年民宿興起時,不也是以自用住宅提供閒置空間予旅遊人士使用。但最終發展,還是侵蝕了旅館業的市場,繳少很多的稅,卻不斐的房價,非自用住宅的專用民宿越來越多,已經變成熱門地區的特別景觀了!科技發展不能受限於舊制,但適當區別與管理卻是必要。 |
|
163 |
1953 |
19 |
0 |
1 |
在國內外都曾使用airbnb,經驗都不錯,使用者從評價和房東的回覆介紹等來判斷是否符合需求,旅遊中能藉此認識當地的人,無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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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1967 |
1 |
0 |
1 |
台灣超強的服務業(旅館、飯店)根本不用害怕這個平台開放,一、台灣房子醜得要命,要是我絕對不會想要住到貼皮裝潢裡面;二、很多人會亂開價自以為自己是旅館飯店;三、台灣人喜歡為了反對而反對。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放,旅客想要住鐵皮體驗台客生活正好。台灣人頂多就是膨風誇張只想多賺錢而已。 |
|
13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目前臺灣旅館、民宿的數量已足夠我旅遊時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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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Airbnb讓部分屋主的空閒房間供旅客住宿,會導致旅館或民宿的住房率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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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1966 |
32 |
1 |
1 |
我認為若Airbnb的型態不被旅館或民宿法規規範的話, Airbnb仍需要建立一套稽核機制確保房東與房客權益. 也許由Airbnb設立秘密客系統進行不定期訪查, 並且將結果公布於房東資訊頁面. 訪查內容除了環境評價與安全設備等客觀評價之外, 房東的熱情等主觀感受都可列入. |
|
15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保障住宿者的安全很重要,在Airbnb提供住宿者應該都要符合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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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1966 |
32 |
1 |
1 |
我認為若Airbnb的型態不被旅館或民宿法規規範的話, Airbnb仍需要建立一套類似強制險的機制確保房東與房客權益. 藉由每次房東刊登或房客房費行為中抽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當作基金, 用來支付意外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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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在Airbnb提供住宿者,應該向政府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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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1991 |
1 |
0 |
1 |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共享平台,但提供平台的業者同樣需要保障消費者不受騙,審核出租者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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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在Airbnb提供住宿者,應該要為房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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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在大樓、公寓或社區中以自用住宅分享空房提供住宿,須獲得全體住戶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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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2457 |
10 |
1 |
1 |
我覺得台灣原有的民宿就是一種共享經濟,從定義上來看,跟airbnb沒什麼兩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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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1965 |
3 |
0 |
1 |
我覺得 AirBnB 是個平台,從一般自用宅、專業包租婆(公)、黑白牌背包客棧或專業與業餘民宿在平台上應當要保障基本客戶安全,無論從消防到隱私,若能夠讓出租者選取正確的層級,該合法就不鑽法規漏洞,自用宅就像借住,但規模達到中型旅社,應當扎實篩選才是。不是便宜就王道、安全才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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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政府應該取締沒有取得旅館業或民宿登記的非法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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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 |
63 |
11 |
1 |
我願意在出遊時,與屋主一起住在屋主自用住宅的空閒房間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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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1995 |
2 |
1 |
1 |
否,但是一定要訂定基於人道安全上的保障,向台灣政府爭取另一種較人性的居住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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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住宿涉及人身安全,比起一般的網路媒合平台,應該要更嚴格的把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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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2008 |
7 |
0 |
1 |
Airbnb原先構想是希望讓分享多餘空間又能夠有收入,後來有各式各樣的房東加入讓原來的立意模糊,但實際提供服務的是當地的房東並不是AIRBNB。我覺得分類可以更詳細,讓消費者自行判斷,要遵守也該是房東的責任。就像租屋網上很多套房雅房,未必就有符合消防法規或者房東有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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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 |
63 |
11 |
1 |
我住在大樓裡,如果每天有不同的旅客來來去去,我覺得安全堪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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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2036 |
3 |
0 |
1 |
我認為這是一個平台,他只是提供住宿的地方,讓旅人可以用便宜優惠的價格,來認識當地生活。但相對的,他們並沒有到民宿等級,包括提供早餐,各式各樣的需求!在法令上,他們就跟小吃攤很像!我讚成這平台是要去篩選有無基本安全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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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 |
63 |
11 |
1 |
我願意每年某段期間將我家的空房提供給旅客住宿,並將所得收入申報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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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2012 |
3 |
0 |
1 |
我經常使用bnb,外出旅行找住的方便許多,可是也有遇過令我煩惱的問題:拍的照片真實性落差太大、租客與出租人聯絡不上或是要理不理的...然後有些出租人回答問題都不是很詳細(像一整間套房大約30坪,一天要1300...這價格也會令人懷疑,然後提問也都回答的不清楚)諸如此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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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 |
63 |
11 |
1 |
我覺得政府應該因地制宜,修法讓各縣市可依需求訂定提供旅客住宿行為須符合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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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2012 |
3 |
0 |
1 |
我經常使用bnb,外出旅行找住的方便許多,可是也有遇過令我煩惱的問題,拍的照片真實性落差太大、租客與出租人聯絡不上或是要理不理的...然後有些出租人回答問題都不是很詳細(像一整間套房大約30坪,一天要1300...這價格也會令人懷疑,然後提問也都回答的不清楚)諸如此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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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92 |
14 |
6 |
1 |
我覺得bnb是減少空間浪費的良好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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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2047 |
1 |
0 |
1 |
我覺得台灣的公家機關和社會風氣普遍是跟不上像Airbnb這類的共享經濟模式,但我並不是認為這類的新創公司在台灣經營不需要被規範,而是相關單位應該要「因材施教」,不要想說簡單地用八股的規章去管理自己以為的「相關業者」(例如飯店和青年旅館適用同一套規章嗎?),這樣只會減少社會的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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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00 |
27 |
8 |
1 |
政府應該積極監管類似Airbnb的媒合平台,而不是消極封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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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2062 |
1 |
0 |
1 |
我覺得共享經濟提供的是超越營利的概念,它是一種分享, 在airbnb平台上 ,一般人能以評價去評斷一家住宿的優劣,並能以較低價格住宿,把自己擁有的分享給沒有的人,這是一種社會共享,不應跟營利經濟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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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314 |
20 |
7 |
1 |
政府可以開放都市內自營短租民宿,但接受政府及轄區派出所列管和具備基本消防設施,以及必須開立發票及繳交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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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2070 |
126 |
0 |
1 |
我覺得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不變,有使用就付費,覺得住的有價值就多付一點,得沒價值就少付一點,免費使用也是一種選擇,提供住的服務人,主人提供住宿的人以後改善改進改變就好了,畢竟是要提供一個好的住宿的環境給客人使用,自己住的也舒服,以上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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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314 |
20 |
7 |
1 |
民宿必須接受政府及轄區派出所列管及申報繳稅.並且為居住者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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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2089 |
2 |
0 |
1 |
Airbnb提供我到歐洲旅遊住宿新的選擇,更能體驗當地的民俗文化和居家生活習慣,也能和許多同好互相交流,讓我們更能分享彼此的經歷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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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314 |
20 |
7 |
1 |
airbnb可以與政府合作,共同過濾不良的民宿,讓國內外的旅客們都能享有高品質的居住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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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2091 |
2 |
0 |
1 |
我覺得airbnb是一種新的旅遊方式,除了飯店或青年旅館之外,另一種體驗當地文化的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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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2110 |
4 |
3 |
1 |
我覺得這個議題放在法規層面討論,無非是要解決市場有供需前提下,如何解決安全性、責任義務等基本問題。贊成Airbnb法規化,但它所滿足的市場與一般旅館業不同,監理方式也不會相同,如果要一個只想出租家裡空房間的人,去申請登記許可、消防安規,這個供給就不會出現在市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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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2157 |
1 |
0 |
1 |
Airbnb對於現代人而言是一個很便利的旅遊住宿的管道,在有一定的安全性下,它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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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2187 |
2 |
0 |
1 |
我覺得還是要遵守 雖然這平台提供了很多當地住宿的地點 可以認識不同的人 但是也有看過一些不好的新聞發生 所以還是要遵守 至少有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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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2192 |
1 |
0 |
1 |
Airbnb是一個新型平台,的確提供了完全不同的民營出租套房(或房子)的概念。對旅者來說,也是個好選擇。但問題就在如果出了事情該找誰負責或出面解決,如果Airbnb能介入更多,把關更嚴,不要只是收平台費,相信會更樂見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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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2210 |
51 |
6 |
1 |
我覺得,Airbnb有危險我承認。但就像計程車一樣,我認為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不應該強制把Airbnb套用在現行法規裡,那其實不公平。安全制度的建立是要的,但不應該是要求它遵從目前的法律,畢竟立場本來就不同,民宿是為了營利,Airbnb的初衷是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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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2212 |
6 |
1 |
1 |
It would be a great way for tourists to get a taste of Taiwanese culture as they can get in touch with the home owners and get hel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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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60 |
20 |
6 |
1 |
我認為現在的建築法規,觀光發展條例,土地使用分區等相關法規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變化,應該更積極的修法,並且針對各縣市因地施法,不應全部套用同一法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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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2249 |
2 |
0 |
1 |
自用住宅招租這件事,是把多餘的房間拿來短期出租,和網拍興起,把家裏用不到的物品拿出來拍賣的道理是一樣的。房東和房客都需要一個安全且運作機制良好的平台,載明雙方的責任義務以及罰則。評價制度是必須的,但絕對不夠;申訴管道暢通,費用透明化也是必要的。大家一起合作才能讓這個平台更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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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501 |
1 |
0 |
1 |
我覺得你們可以建制比臺灣更完善的法規,臺灣的法規爛到透,不合時宜的惡法一堆,我認為不需要遵守臺灣的法規,前提是要有更好更安全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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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003 |
2 |
0 |
-1 |
只要主人出租的房屋合乎消防法規.合乎客人的需求.貴公司亦公正公平地媒介.就是最樂見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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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2246 |
37 |
7 |
1 |
Airbnb是有助於旅客和房東雙贏的經濟模式,唯一美中不足只是安全問題,建議政府一昧修法禁止或限制,不如去修法解決問題以保證Airbnb能順利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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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2257 |
12 |
1 |
1 |
我第一次使用這個平台是因為到國外旅行遲遲找不到預算內的房價,透過朋友的介紹而使用。整體的評價跟感受我覺得比有星級的飯店來的划算。這個平台主要有非常多曾租用此房型的作為回饋,如果真的要推行在台灣,政府對於在這平台可以提供房源的房東的認證更加嚴格,目前的狀況是只要有房有身分證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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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2263 |
7 |
0 |
1 |
比起旅遊網站可以另外提供旅客價格和需求上的比較 這點很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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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2254 |
20 |
5 |
1 |
我覺得airbnb是個富創意的網站,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已喜歡的旅遊方式是跟團或自助,同樣的住宿也可選擇住旅館或上airbnb找房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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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2263 |
7 |
0 |
1 |
透過airbnb讓我找到與自己價格需求相輔的住宿地點 相當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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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2267 |
2 |
0 |
1 |
it's good for every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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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2270 |
7 |
0 |
1 |
民宿與青年旅館是現代新興的旅遊趨勢,讓世界上的青年更容易接觸到不同的文化,激發出更多的思考觀點。若要跟上世界,不能只抱著傳統旅館、飯店不放,有規則地開放、建構良好的媒合平臺能使臺灣更容易與世界接軌,更進一步拓展出臺灣的特有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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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2272 |
3 |
0 |
1 |
基本上很贊成,但是要克服品質的問題。並不是每個商家都會很確實提供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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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2302 |
21 |
1 |
1 |
airbnb是一種剩餘資源的共享理念, 若政府希望從中獲取稅收, 至少要做到介入交易雙方各種安全上的基本維護政策, 比方說交易記錄保留, 房源基本公共安全保障, 安全房東及安全房客等基本品保或追蹤, 在提昇經濟交易活絡外又不失人民的基本安全保障. 政府不能僅單就抽取稅收立場出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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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2309 |
2 |
0 |
1 |
Airbnb是很棒的租屋分享平台,對有些人而言可能想住舒適的環境,但經濟有限,Airbnb提供很棒的又經濟實惠的房間,更棒的是他能夠更貼近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真正體驗當地生活,不過房客的安全會需要再加強,但是仍然支持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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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2314 |
1 |
0 |
1 |
借宿家庭提供低廉的費用與實際融入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不同的風俗民情!而且不用經過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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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2337 |
1 |
0 |
1 |
很不錯的住宿體驗,但是需要更多配套措施去維護雙方的保障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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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583 |
20 |
8 |
1 |
我覺得一般民宅比起包裝過的旅館更能展現在地特色與文化,如果人民可以居住在裡面,為什麼外國人就不行呢?只要有投保相關責任險、正常納稅,應該開放全民來拚經濟與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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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2342 |
2 |
0 |
1 |
我覺得共享商業經濟是一種很好的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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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614 |
1 |
0 |
1 |
目前沒有訂過房,但不排斥訂房來旅遊,也覺得出租自己多餘的空間很好,作為一種共享經濟。但我在意的是所得要不要繳稅,商業競爭的立足點要盡量一致。再來是在市區好的位置,擁有房產的人也意味著有較多的資源,藉由出租多餘房間,獲得所得,這應該是資本利得。有種會加速社會不平等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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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亦應依法行政,Airbnb的自用住宅招租作法屬於房東與房客(或友人)之間合意行為,就算有租金,亦可將之歸類為基本清潔及維持成本之費用,與外界日租套房或旅館業經營是不同的,故,此項作法並非屬於政府管轄權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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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bnb只要篩選過,經營民宿者與遊客雙方都是很好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