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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id | 179 |
author-id |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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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body | 我覺得這個議題放在法規層面討論,無非是要解決市場有供需前提下,如何解決安全性、責任義務等基本問題。贊成Airbnb法規化,但它所滿足的市場與一般旅館業不同,監理方式也不會相同,如果要一個只想出租家裡空房間的人,去申請登記許可、消防安規,這個供給就不會出現在市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