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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id | 96 |
author-id | 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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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body | 我覺得以台灣現行的旅館法規來說是無法解決問題的,結果就是產生市區的這種"日租屋"的規避方法,無法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安全部分)。回到自用住宅招租的部分,我認為airbnb應該回到初衷,也就是單純提供刊登共享資源的"平台",不要變成被界定為提供住宿服務的"訂房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