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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1 我有用過 Uber 叫車。
3 0 1 我覺得尖峰時段可以彈性提高收費。
4 0 1 我覺得應該開放司機同時接受多家派遣。
5 0 1 我覺得主動取締白牌車是交通部的責任。
6 0 1 我覺得載客的車子上應該要有明確標示。
7 0 1 我覺得載客的司機都應該保意外險。
8 0 1 我覺得 Uber 應該向營業地的政府納稅。
9 0 1 我覺得 Uber 平台的爭端解決紀錄應呈報給交通部。
10 2 1 我有在台灣以外的地方叫過 Uber
12 20 1 Uber 是媒合平台,就像拍賣網站,屬於資訊業。
13 0 1 我覺得計程車身一定要塗裝成黃色的,和其他車輛顏色不同。
14 0 1 我有小型車駕駛執照。
15 0 1 我有職業駕照。
16 0 1 我覺得 UberX 自用車載客時,應該要投保汽車乘客責任險。
17 0 1 Uber 是人力派遣,就像客運僱員,屬於服務業。
18 0 1 我覺得UberX目前未依法營業,讓我覺得搭乘時有風險。
19 0 1 我覺得UberX管理制度不夠透明,讓我難以安心。
20 0 1 我覺得UberX已與現有國內運輸業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21 0 1 我覺得UberX應該依法令申請經營運輸業務。
24 0 1 我覺得 UberX 司機的個人資料,應受政府管制。
29 0 1 我覺得交通部取締效果不彰,是公權力無能的表現。
30 0 1 我覺得 UberX 現行不法行為應盡一切努力使其停業,不需要國人表示意見。
31 0 1 我覺得既然交通部已駁回 Uber 的行政訴願,台北市政府就應該註銷「台灣宇博數位」的公司登記。
32 0 1 我覺得 UberX 目前無法幫乘客保意外險,讓我感到沒有保障。
34 0 1 我覺得 UberX 的司機都應該先考取職業駕駛執照。
35 0 1 我認為 UberX 對司機資格的管理方式不夠嚴謹。
37 0 1 我覺得在徵集意見前,各級相關政府單位都應該先明確表示立場。
38 2 1 如果不趕時間,就算在馬路邊有許多計程車,我還是會傾向叫 Uber
39 2 1 我覺得 UberX 平均而言品質較計程車好
40 336 1 我覺得應該審核人員。乘客保障。駕駛權益都要兼顧。最重要還是安全第一
41 20 1 交通部應於線上公開2014年調查 Uber 是否違法的報告。
43 2 1 我有以加價計費搭乘過 Uber
44 0 1 我覺得自用車未經政府認證就自行載客營業,已經威脅到公共安全。
46 0 1 我覺得類似共乘,但由開車的人向共乘者收費的概念,是可行的。
48 0 1 我覺得 UberX 雖然說是為了服務大眾,但如果加上合法納稅、保險的成本,它的商業模式就無法營運下去。
50 0 1 我覺得大眾運輸工具普及後,營業車的空車率已不斷攀升,開放自用車載客不會擴大需求,只會讓計程車更難經營。
51 476 1 我覺得任何的創新服務以達營利目的的確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過程,但必須完全在法律的規範下合法經營,才能避免因非法營運而產生社會公平及社會安全等問題.
53 483 1 我覺得UBER是個讓乘客與司機雙方都能受益的新服務。
55 0 1 我覺得交通運輸和食品、藥品性質類似,比起一般服務的媒合平台來說,應該要特別嚴格的界定與把關。
59 503 1 我認為,用網路工具(例如app)叫車,可以降低司機故意繞路的機率。
61 505 1 我認為,共享經濟能降低社會資源的浪費。
62 505 1 我認為,UBER 是一個可以創造彈性就業機會的商業模式。
63 205 1 我覺得現在的計程車服務品質參差不齊,跟市場未提供足夠的公平競爭環境有關。
64 509 1 Uber 是境外公司,我認為 Uebr 有責任針對在台灣繳稅的問題提出足以說服台灣社會的因應方式。
65 0 1 我覺得政府應該對運輸業設置公平的管制規則,而不是保護特定的既得利益者。
66 531 1 我覺得Uber司機開車時較不會像計程車司機亂鑽,當客人要下車時計程車會直接切換車道不顧後方來車安危,但Uber司機會慢慢切換車道至路邊。
67 531 1 Uber有機會搭乘高級車款(Ex.Audi.BMW.Benz.....etc.),計程車多半為國產車,有著不同的新鮮感。
68 533 1 我覺得現在已經是一個科技時代,很多事物及法令規範都應該應時應地治宜,而不是墨守成規。
69 533 1 我覺得即使Uber X沒有職業駕照或車體有明顯標示以辨識,但因其每趟行程皆有行程紀錄,也感到安全 。
71 527 1 我覺得UBER是一個共享平台的概念,而非僱員的概念。UBER是以一個平台管理者的角度來監督在平台上的合作司機及乘客
72 0 1 我覺得UberX在計費上通常較計程車便宜,平均都能省下一個便當的錢。
77 0 1 我覺得 UberX 應比照計程車,將登記證、執照、駕駛完整資訊擺設於車內明顯可見之處。
78 0 1 我覺得搭乘他人的自用車,若是無從判斷此人是否通過測驗及健檢,感覺非常沒有保障。
80 0 1 我覺得 Uber 「費率加成」的邏輯很不透明,導致有時候 UberBlack 會比 UberX 要便宜的奇怪情況出現。
84 0 1 我覺得傳統的計程車現在都要加入車隊才有辦法生存,這也不是政府規定的,UberX顛覆了這項不成文的規定,覺得很棒!
87 852 1 我覺得雖然加成計費會讓人比較不想搭Uber,加成計費依照供需法則去變化是合理的。
90 0 1 我覺得Uber透過應用程式客訴時,問題獲得解決的效率比投訴計程車來得高。
92 0 1 我覺得UberX現有保障乘客權益的機制已經足夠,放行營運可以讓民眾多一個便捷的交通方式。
94 0 1 我覺得要提前考慮電腦自動駕駛的情況,包括現代大眾系統是否還有興建必要,以及以後計程車司機的就業該怎麼辦。
96 0 1 我覺得所有營業車輛都應該一律採取乘客評分機制,而不是只靠政府核發營業許可。
100 0 1 我覺得「駕駛自己要去的目的地,和搭乘的人相同」才是共乘的精神,繞行等待載客的不能算是共乘。
104 0 1 我覺得 Uber 公司既然收取收續費,有責任提供乘客保險,需要時可以另外制定保險種類。
106 1081 1 我覺得要替UberX找到出口,就該訂定有別於職業小客車和計程車的法規,讓非營業車,只是要共乘或補貼油錢的,兼職性質的自用車,有一個遵守的遊戲規則
109 0 1 我覺得UberX是國際化的App,今天台灣要融入國際,就要接受這個平台,而不是排擠它。
111 1084 1 我覺得政府應該能藉由面對 Uber 的挑戰,同時改善計程車的監管與評價制度,讓計程車的司機與乘客也能獲得如 Uber 一樣的服務品質。
119 0 1 我覺得計程車已受政府補貼油價,現在公會仍然決定調漲車費,應該開放 UberX 競爭,讓市場決定需求。
120 1324 1 我覺得自用車載客應該登記,每日以上下班兩趟為限,可達共乘效果,並應加買保障乘客的保險
121 1440 1 我覺得 我搭乘uber就是因為司機素質都普遍比較好,不像計程車司機 跟他說我要到幾個不同地區 還會臭臉迎人,就算有法規給他們,素質還是很差!希望uber維持現狀⋯
122 1431 1 個人認為應比照小黃立個規範,想開uber的駕駛都須通過由交通部監理單位所舉辦的行車認證或考試,考過便可核發個人或營業用登記證,一來可保障所有乘客,另一方面可保障所有駕駛的基本權利。
123 1406 1 我覺得UBER問題是否應該立法(或修法)?應取決於UBER服務是否有夠大影響力,目前來看,影響人民日常並不大。若民意機關覺得影響性夠大,我讚成修法或立法。
126 1960 1 我覺得每一位客人的行程都可以用GPS定位記錄,如果發生事情時UBER公司可以調閱行程記錄協助警方辦案
128 1960 1 我覺得車輛部份因為是自己所愛護的車輛,也都會遵守不違反交通規則,不會像一般計程車那樣橫衝直撞嚇死乘客
133 1816 1 將Uber合法,能讓司機與乘客都能受到更好的保障,只希望台灣政府能擬定法規
135 2354 1 外縣市白牌車坐地起價,時有所聞,若能像über 有公開透明的費率,并且不會亂繞路,會吸引更多乘客搭乘
137 2389 1 我覺得搭計程車是ㄧ件要冒險的事情,因為車輛品質參差不齊,司機的品質也參差不齊。
139 1308 1 我認為,Uber是市場需求的反應,目前應該找出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
140 1084 1 我覺得既然出了北中高,台灣其他鄉鎮市的計程車幾乎都是白牌車,搭車時總是坐地起價,不如立法全數納入規範。
141 258 1 我覺得繳稅是一個企業在台灣經營的義務,Uber或其新創模式再麼優秀,在台灣的所得都應該要盡到合法納稅義務。
143 2582 1 我覺得法律僅須訂定一個能保護乘客、司機其他用路人的最低標準,其他應交由市場機制來決定。
144 1676 1 我覺得開放Uber是提升臺灣基礎競爭力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