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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010 |
姓名 | 張錦秀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17/12/4 |
籍貫 | 台灣,苗栗縣 |
教育程度 | 小學 |
註1 | |
案號 | 52030 |
年齡 | 36 |
職業 | 農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張錦秀於40年4月間,容留黃逢開匿居其香蕉園石洞內後,明知其為叛徒,仍予藏匿,經常運送食物及工作器具供其食用。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執行刑期 | 徒刑10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