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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041 |
姓名 | 林麗鋒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8/6/30 |
籍貫 | 台灣,嘉義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2060 |
年齡 | 25 |
職業 | 嘉義溶劑廠職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洪 養於37年8、9月間介紹林麗鋒賣槍,林麗鋒明知洪 養、姚壽春買槍用以掩護走私生意,仍售賣其私有手槍1支之後,洪 養又向其宣傳不滿政府言論,並告知渠有祕密組織,勸其參加「前鋒青年協會」,雖已當面拒絕,顯明知該項武器已落入叛徒之手,既不立即收回,又不告密檢舉。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15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