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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041
姓名 林麗鋒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8/6/30
籍貫 台灣,嘉義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2060
年齡 25
職業 嘉義溶劑廠職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洪 養於37年8、9月間介紹林麗鋒賣槍,林麗鋒明知洪 養、姚壽春買槍用以掩護走私生意,仍售賣其私有手槍1支之後,洪 養又向其宣傳不滿政府言論,並告知渠有祕密組織,勸其參加「前鋒青年協會」,雖已當面拒絕,顯明知該項武器已落入叛徒之手,既不立即收回,又不告密檢舉。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