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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110
姓名 李阿發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30/8/10
籍貫 台灣,苗栗縣
教育程度 小學
註1
案號 52130
年齡 24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阿發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加入匪黨後,又於38年底39年初口頭吸收劉辛興參加。李阿發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擴展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階段。
確定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執行刑期 死刑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