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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251 |
姓名 | 吳和銘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7/9/26 |
籍貫 | 台灣,彰化縣 |
教育程度 | 高中 |
註1 | |
案號 | 53040 |
年齡 | 27 |
職業 | 溪洲糖廠助理技術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吳和銘經李聰禮帶往參加匪綠幫革命團組織,並與李書勳共同吸收劉明標參加,收取月費23元,連同已有新台幣1百元交李書勳轉交李上甲;42年1月間李上甲等竄匿吳和銘宅,吳和銘再吸收黃坤皇參加,李上甲以其工作努力,提為匪幫正式黨員,並囑吳和銘、李書勳再邀約黃世元會晤及搜送地圖。 |
確定刑期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執行刑期 | 死刑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