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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253
姓名 李在安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3/9/21
籍貫 台灣,彰化縣
教育程度 高中
註1
案號 53040
年齡 30
職業 台灣大學法學院職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同案被告李上甲於41年10月間,命另案匪徒汪枝囑李在安設法供給金錢,並轉通知其弟李書勳、李聰禮依約往晤,該李在安除供給新台幣90元,親往會晤外,並通知李書勳、李聰禮會晤李上甲,參加匪綠幫革命團。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