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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2856 |
姓名 | 許丁蔭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
籍貫 | 台灣,台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2187 |
年齡 | 42 |
職業 | 農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許丁蔭由素識之吳清顏前來接洽詭稱有兩友患病住在鬧市空氣不佳欲到山上休養僱其代蓋草寮越兩日(11月24日)該吳清顏即帶李匪漢堂及其妻妹並巫匪添福到來謂有行李留在新岩廟挑不動該被告又受僱命其女婿曾聰林前往代挑連同蓋寮以六天計算得新台幣四十八元嗣李匪之妻亦來住前後月餘李匪等忽不辭而去僅據其小姨稱係奔母喪囑該被告將草寮內應用物品攜回家中暫代保管後一去不返。 |
確定刑期 | 無罪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