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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2921 |
姓名 | 胡逸飛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
籍貫 | 江蘇,武進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3174 |
年齡 | 44 |
職業 | 台安興業公司會計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劉國鈞於39年底由香港返回上海投匪任匪蘇南行署委員所有大成公司在台財產除布疋已於37,8年及39年上半年由陶振熙會同被告胡逸飛陸續賣去地皮亦由陶振熙向台北縣政府退租全部價款由陶振熙匯交香港東南紡織公司經理即劉國鈞之子劉漢?外其房屋及織布機等先後由陶振熙陳?人及被告胡逸飛承接保管。 |
確定刑期 | 無罪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42)安度字第061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