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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2987 |
姓名 | 王逸民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
籍貫 | 福建,惠安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4174 |
年齡 | 49 |
職業 | 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王逸民早年在其原籍惠安縣曾任商會理事長自該縣陷共後39年11月間當地匪幹即欲加以逮捕清算該王逸民聞悉而逃匿於福州化名王金生於福州淪陷後仍在該地行商以恐匪追?查緝欲利用匪發路條逃離匪區於四十年五月間經陳泉介紹與匪幫海上公安局匪幹林安民結識林匪知其情節勉其為匪立功王逸民乃以介紹英商惠生輪服務之孫聖平為之工作以為立功 |
確定刑期 | 04年6月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