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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3198 |
姓名 | 詹樹人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
籍貫 |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99099 |
年齡 | |
職業 |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劉觀彬、詹樹人(均另案處理)亦一致結證:「民國卅四年間,我在永安體師讀書時,匪黨份子張鴻生曾告訴我,潘金耀是我們共黨同志,事後,我曾與潘金耀相互表明黨身份。」 |
確定刑期 |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潘金耀 |
註2 | 78021,(67)諫判字第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