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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351
姓名 黃 頂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18/1/3
籍貫 台灣,嘉義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5024
年齡 41
職業 修理腳踏車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被告黃頂於38年間聽張璧坤宣傳:「時局快要變遷了,應邀較好朋友組織一部分力量準備應付時局」等語,當對張璧坤表示不敢做,張璧坤又曾將匪書「新中國文獻」交該被告轉交李登安未果,翌日即行返回等事實,已據該被告在嘉義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供認屬實,核與張璧坤在另案供述情形相符,是該被告明知張璧坤為匪諜身份已彰彰明甚,殊難認其否認,乃該被告迄43年張璧坤捕案時終未告密檢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論處。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7年
執行刑期 徒刑5年2月10日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