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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382
姓名 吳麗水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7/11/11
籍貫 台灣,台南市
教育程度 高中
註1
案號 54040
年齡 29
職業 台南郵局直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被告吳麗水係台南郵電局職員,於38年初,經叛徒錢靜芝介紹與同案被告丁窈窕、另案被告雷水泉認識,一併交由在逃叛徒朱某聯絡教育,經朱某邀約被告等3人同在台南赤崁樓及清風莊秘密會議2次,於第2次會談中各口頭應允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並經朱某當時指由吳麗水擔任書記,雷水泉擔任宣傳,丁窈窕擔任組織,準備組織匪台南工委會郵電支部,旋因吳麗水與雷水泉意見不合,未著手組織及相互失去聯繫,嗣後吳君單獨受朱某指示,另向同事陳興德勸說參加叛亂組織,為陳拒絕,同年冬又在同事張樺瑞家吸收張樺瑞與陳煙樹各書交自傳參加匪幫組織,39年3月
確定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執行刑期 死刑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