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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411
姓名 張瑞風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6/3/25
籍貫 台灣,台北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4050
年齡 29
職業 土城鄉公所幹事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張瑞風於40年初至同年5月,常於其兄張瑞鐘家,遇張匪潮賢、簡匪錫煌等,聽其反動言論,因而明知張、簡均係匪諜,非特未予舉發,且於40年5月,將土城鄉公所之油印機借與簡匪錫煌,便利其翻印匪書「論人民民主專政」,以供反動教育宣傳之用,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及幫助他人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兩罪分論並罰。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執行刑期 徒刑7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