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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472
姓名 雷 震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897/5/26
籍貫 浙江,長興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0005
年齡 54
職業 國民大會代表/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雷震係邵力子之僚屬,與邵力子、傅學文夫妻常相過從。38年4月間,匪據南京後,被匪指定為保管員,同時研習「新民主主義」書刊,改造思想。39年2月間,接受傅匪派遣來台宣傳匪政寬和,兵力?大,即將解放台灣,並策反雷震為「人民立功」等任務。匪王續曾抵台,將傅匪在京情況,及所交為匪工作任務,密告雷震,並誇張大陸匪情,勸雷為人民立功,雷震未予告密檢舉。45年後,雷震以言論自由,闡揚民主為藉口,在自由中國半月刊刊行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