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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517 |
姓名 | 陳金全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8/11/1 |
籍貫 | 台灣,雲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1010 |
年齡 | 36 |
職業 | 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陳金全於49年底參加張茂鐘因思想偏激,不滿政府,與詹益仁頓萌叛亂意念,圖以武力推翻政府,邀林東鏗參與共謀,即以詹益仁經營之雲林縣虎尾鎮國際照相?為從事叛亂活動之中心,進行爭取黨羽。分別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人民生活困難,非推翻政府,無法改善等謬論,黃金全負責後勤。50年3月間一○七四部隊第二營將調防,張茂鐘,張即召集詹益仁、林東鏗、黃樹琳等於國際照相?商討趁該部隊移防之際,?取武器,發動叛亂事宜,當決定於同月9日晚發動,並飭陳金全設計偽旗熾及臂章。並於陳金全家中集合討論叛亂事宜。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12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