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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533
姓名 謝登科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5/2/6
籍貫 台灣,雲林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1010
年齡 40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謝登科於50年6月12日,與張新治訪晤蘇東啟,蘇與之談論推翻政府事,並指定謝登科為大埤方面負責人,謝登科當面同意,惟未按其指示活動。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