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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537 |
姓名 | 王錦春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8/11/8 |
籍貫 | 台灣,雲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1010 |
年齡 | 26 |
職業 | 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王錦春於50年8月初經詹益仁邀請參加青年黨,王錦春告以已參加國民黨,詹益仁乃飭林東鏗偕王錦春往詢蘇東啟是否可以,蘇東啟當指示並非不可,轉而詢問王錦春有無勇氣參加叛亂活動,王錦春當表示參加。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5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