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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55 |
姓名 | 陳得銅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9/3/19 |
籍貫 | 台灣,台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0010 |
年齡 | 22 |
職業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再由李振貴吸收李萬順,經由李萬順輾轉介紹,陳得銅經常參加小組討論。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7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