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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60 |
姓名 | 王漢章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13/5/5 |
籍貫 | 河北,新城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41)安潔307裁定 |
案號 | 52318 |
年齡 | 39 |
職業 | 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被告王漢章於37年來台寄住紀紹明處時,認識匪徒黃蔭榕(已判刑),並由紀紹明介紹在台中市第1中學任教,至38年底,以學校當局認有匪嫌解職,嗣因台中市警察局查悉該王漢章係匪諜黃蔭榕工作關係人,將之逮捕,解送偵查。該被告與匪徒黃蔭榮等時相過從,思想左傾,認有感化必要,聲請交付感化。 |
確定刑期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執行刑期 | 感化1年6月 |
涉案關係人 | 黃蔭榕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