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1647 |
姓名 | 呂國民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7/2/9 |
籍貫 | 台灣,桃園縣 |
教育程度 | 大學 |
註1 | |
案號 | 67010 |
年齡 | 32 |
職業 | 台北市古亭國民學校教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呂國民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54年4月間,林水泉邀同呂國民、張明彰聚會,宣誓以「台灣獨立」為目的,漸而擴展組織。同年夏,商討「台獨」組織事宜。於55年2月29日,收到「謹告台灣同胞」宣傳小冊,以「台灣獨立聯合陣?行動委員會」名義,草擬〝六六三一六〞傳單,主張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55年11月12日,受張明彰邀約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並商討購買炸彈,暗殺政府官員及炸毀重要建築物等問題。後黃華草擬組織系統表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64)諫減字第0302號減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