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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655 |
姓名 | 許曹德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7/2/17 |
籍貫 | 台灣,基隆市 |
教育程度 | 大學 |
註1 | |
案號 | 87010 |
年齡 | 51 |
職業 | 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進行討論該會章程草案第二條時,會員許曹德(曾犯叛亂罪,經軍事審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於六十四年減刑出獄執行完畢)意圖竊據國土,提議將該條第二項「臺灣之前途應由臺灣全體人民共同決定」刪除,改為「臺灣應該獨立」。 |
確定刑期 | 處有期徒刑柒年,褫奪公權伍年,減為有期徒刑肆年捌年,褫奪公權參年肆月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