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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655
姓名 許曹德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37/2/17
籍貫 台灣,基隆市
教育程度 大學
註1
案號 87010
年齡 51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進行討論該會章程草案第二條時,會員許曹德(曾犯叛亂罪,經軍事審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於六十四年減刑出獄執行完畢)意圖竊據國土,提議將該條第二項「臺灣之前途應由臺灣全體人民共同決定」刪除,改為「臺灣應該獨立」。
確定刑期 處有期徒刑柒年,褫奪公權伍年,減為有期徒刑肆年捌年,褫奪公權參年肆月
執行刑期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