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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661 |
姓名 | 林永生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44/7/1 |
籍貫 | 台灣,台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8030 |
年齡 | 25 |
職業 | 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邱新德因家境貧困,不滿現實,民國55年邀集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人秘密聚晤,談論時政,攻許政府,邱新德並主張解決政治問題,不能循和平方式,唯有採取暴力推翻政府一途,並指出應先形成組織,結合青年,伺機舉事,以推翻政府,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均表贊同,邱、林二人且認為:(一)反攻大陸時。(二)共匪犯台時。(三)世界大戰時。(四) 總統百年後,可伺機舉事,方法上則主張利用本省民俗拜拜請客飲宴,趁眾人有三分酒意時,加以宣傳煽惑,引起騷亂暴動。王玉江主張應走無產階級專政路?,實行共產主義。羅子玄主張以暴力方式,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