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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664
姓名 陳永善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37/10/6
籍貫 台灣,台北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8040
年齡 31
職業 輝瑞藥廠職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作成於52年8月結識某國共黨份子淺井,陳永善、吳耀忠、陳述孔、邱延亮及蒙韶等均因李作成之關係先後與淺井相識,受淺井匪共思想之灌輸而思想傾匪,54年6月淺井離台,指示陳永善繼續學習,形成組織,同年秋蒙韶赴美,數度致函陳永善報告在美與匪勾結情形,指示工作原則及行動方針,並寄美金五十元作為活動費用,淺井復於55年5月來函指示陳永善為解放台灣努力,56年元月陳永善等通過組織┌民主台灣聯盟┐,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企圖擴大組織。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執行刑期 徒刑7年1月11日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