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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740
姓名 劉素菊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46/6/7
籍貫 台灣,嘉義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8035
年齡 22
職業 台北市昌興貿易公司職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劉素菊於55年夏、秋間,刪改繕正付印賴溪河草成之「華盟勸世良言」及致毛匪信稿二件,因承印商楊惠美校對時發覺內容不妥乃毀版未印,致毛匪信則待機寄出;同年8月賴溪河囑劉素菊代印「華盟主席」銜之賴正家名片一百張;56年10月9日由劉素菊協助製成易燃汽油袋七個,至總統府前囑劉素菊把風,圖焚燬國慶牌樓未得逞,嗣又圖焚南洋百貨公司前之牌樓亦未果。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8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