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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749
姓名 黃麗華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57/8/5
籍貫 台灣,台南市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74040
年齡 17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黃麗華於62年10月30日,在台南市中山公園用黑色鉛筆,在八開圖畫紙上塗畫花木、人像等,並於正反面夾雜書寫:「毛澤東為人民福利,命令推行人民公會,崇敬毛澤東主席,打倒中華,火燒台灣島」,「為人民福利打倒蔣XX,崇敬毛澤東」等反動字句,同年11月1日,以限時信郵寄台南市長張麗堂。
確定刑期 交付感化3年
執行刑期 感化教育3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