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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803
姓名 余新民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31/6/3
籍貫 河南,商城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85012
年齡 54
職業 計程車司機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余新民於73年2月7日上午10時許,駕駛計程車,自中和市搭載陳蟬妹等三名乘客,前往台北市台大醫院途中,向渠等發表『共匪三十多年來進步很多,比台灣,公路、鐵路等交通發達』、『共匪播音員對台廣播都很客氣』復於同年5月間,在台北市巨榕計程車行內,對陳士深發表『鄧小平上台後,大陸人民生活都以改善,容許人民擁有土地及私有財產』等利匪言論。
確定刑期 交付感化3年。
執行刑期 感化教育2年5日
涉案關係人
註2 (74)珠裁字第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