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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806 |
姓名 | 李朝熙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4/6/21 |
籍貫 | 台灣,台北市 |
教育程度 | 大學 |
註1 | |
案號 | 62090 |
年齡 | 30 |
職業 | 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李朝熙於50年12月間,曾向李永松談及為達台灣獨立擬組非法組織,51年7月間又向劉梅璿提出台灣獨立,建設台灣成為亞洲瑞士共和國之主張,同年9月並與劉君協議於12月25日以結拜兄弟方式形成組織,準備於社會不安定時,釋放人犯,燒毀資料。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