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1820 |
姓名 | 陳宣耿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12/2/2 |
籍貫 | 福建,南安縣 |
教育程度 | 大學 |
註1 | 黃佩端之夫。 |
案號 | 63035 |
年齡 | 51 |
職業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簡任五級專門委員兼業務檢查室主任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陳宣耿於18年,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次年秋易名為革命互濟會。20年6月間,經匪幹羅明吸收加入匪黨,接受王海萍之指派,任廈門市革命互濟會負責人,出席指導小組會議,加強發展組織工作。21年至福州,與周僉心聯繫,協助該地匪革命互濟會工作。 |
確定刑期 | 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14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