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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820
姓名 陳宣耿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12/2/2
籍貫 福建,南安縣
教育程度 大學
註1 黃佩端之夫。
案號 63035
年齡 51
職業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簡任五級專門委員兼業務檢查室主任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陳宣耿於18年,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次年秋易名為革命互濟會。20年6月間,經匪幹羅明吸收加入匪黨,接受王海萍之指派,任廈門市革命互濟會負責人,出席指導小組會議,加強發展組織工作。21年至福州,與周僉心聯繫,協助該地匪革命互濟會工作。
確定刑期 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14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