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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868
姓名 王福堂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4/7/13
籍貫 台灣,台北市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5107
年齡 32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被告王福堂對於本年4月15日、5月10日、21日先後捏造假冒林惷等69人聯名,及以其日據時代,日名橋口謙次3次以日文寄函日本首相鳩山一郎,聲稱台灣人民一定要將政府推翻,請轉達聯合國同情支持,予以解救等語之事實,已據在本部保安處及偵審各庭,迭次供認不諱,並有獲案之原函3件附卷為證,犯情極為明確。2. 查該被告王福堂具有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意圖,惟其寄函日本首相尚非著手實行直接顛覆政府之活動,而係顛覆政府之預備行為,自應衡情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論處,又其捏造假冒林惷等69年聯名信函寄發,應係偽造私文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期 徒刑12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