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value
PRID 1952
姓名 李文鈞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6/3/10
籍貫 福建,福州市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5044
年齡 30
職業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汽車隊中士駕駛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文鈞原係本部汽車隊中士駕駛,於44年間先後3次,在經理署廁所牆壁上,以香煙蒂、火柴桿書寫「○賊賣國集團」、「恐怖呀」、「殺○拔○」等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等情業據被告供認在卷,核與偵查所供相符,且有被告之自白書及其所寫「殺○拔○」之原文字跡可認,罪證確鑿,當堪認定,查經理署廁所乃公眾出入之場所,易為人見,被告所為,構成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