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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960
姓名 李來園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籍貫 台灣,台北縣
教育程度 小學
註1
案號 52121
年齡 28
職業 工友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黃崇國、李來園均於38年夏季分別在台北市及台北縣蘆洲鄉,經另案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外圍愛國青年自治同盟,與另案匪徒陳文卿3人同一小組,受張金海之領導,李來園參與會議十餘次,並無內容僅係教育,由張匪金海講述匪偽「新民主主義」,灌輸反動思想,並學習匪黨歌曲。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