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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968 |
姓名 | 李明儒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6/9/28 |
籍貫 | 安徽,鳳台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3192 |
年齡 | 24 |
職業 | 水利局新竹工程處職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李明儒原在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任小隊長,於38年4月間,因貪污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判刑,監禁台北監獄,致內心憤激,思想左傾,迨39年9月出獄後,乃蒐集閱讀「唯物史觀精義」及「四世同堂」等反動書籍,並意圖加入匪黨組織。雖尚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思想偏激,不滿政府,顯已意志動搖,受毒頗深,聲請交付感化,應予照准。 |
確定刑期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執行刑期 | 感化3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42)審聲字第01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