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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1969 |
姓名 | 李明憲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48/10/26 |
籍貫 | 台灣,雲林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80031 |
年齡 | 32 |
職業 | 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李明憲係美麗島雜誌社台中服務處基金會委員,受該雜誌蠱惑,68年12月10日自台中前往高雄市參加上開集會,跟隨隊伍之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9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執行刑期 | 徒刑9月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