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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996
姓名 李薰山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2/7/5
籍貫 台灣,新竹市
教育程度 大學
註1
案號 49090
年齡 28
職業 士林造紙廠職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薰山於民國36年5、6月間任台大助教時,經吳思漢之介紹,參加共產黨,因與該黨在台工作人李絜、劉沿光等熟識,嗣李薰山介紹林如堉一同參加,不時在林如堉處秘密集會,旋因公開以共產黨名義活動,難以發展,乃於同年改組為新民主同志會,便於號召,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吸收劉招枝、陳新財、周買為會員,輾轉介紹鄭文秀、許萬春、林溪海、倪阿明等參加,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