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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1999
姓名 李錦榮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8/8/21
籍貫 台灣,台南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2215
年齡 25
職業 新營糖廠助理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鍾心寬領導廖坤林、廖森元分別擔任小組書記,並藉讀書會吸收李永木、李錦榮、吳萬昆等加入。廖森元並將李錦榮介紹予新營糖廠職員及潛匪之劉某領導,閱讀匪書籍新民生主義。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