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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2031
姓名 林坤鐘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2/3/6
籍貫 台灣,台北市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3066
年齡 32
職業 三輪車伕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林坤鐘(起訴書誤為鍾)於38年9月間,由叛徒王忠賢煽誘,參加匪幫台灣省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辛維新受王匪領導建立小組擔任小組長,該組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及另案之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由王匪講解時局及匪新民主主義,對組員加以匪幫教育。迨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加 強外圍,乃派陳某、潘某2匪幹,持其親筆函件及三機原則(機動機警機密)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5百餘元作叛亂費用。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