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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2075 |
姓名 | 邱垂貞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51/10/13 |
籍貫 | 台灣,桃園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80031 |
年齡 | 29 |
職業 | 雜誌社職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邱垂貞係美麗島雜誌社康樂幹事,負責教唱民謠。於68年12月10日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火把參加遊行,並於姚嘉文施明德進入新興警察分局向治安首長脅迫時,在外以手提麥克風教唱:「免驚免驚」歌曲,鼓舞群眾情緒,以資呼應。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執行刑期 | 徒刑3年9月25日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