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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2152
姓名 馬昆泰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9/12/31
籍貫 台灣,高雄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1011
年齡 24
職業 技工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馬昆泰於39年5月間,由匪蔡福泉介紹參加匪結拜會,與蔣連芳等結拜兄弟,並參與蔡匪領導之小組織會議; 被告李裁、楊振南、馬昆泰供認參與會議各情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查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執行刑期 徒刑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