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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2158 |
姓名 | 高忠堅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3/10/31 |
籍貫 | 台灣,台南市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77018 |
年齡 | 43 |
職業 | 台南市基督教浸信會牧師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高忠堅於64年7月赴美傳教,受在美之叛國組織「台灣基督教自決協會」總幹事魏瑞明之蠱惑,參加叛亂組織,並由魏逆介識在美叛徒張燦鍙,指示其返台後,應支持反政府人士,進行顛覆活動,並由張交予叛亂文件十餘張,囑其帶回台灣,高於同年11月間返國後,即往晤顏明聖,並將張燦鍙所交叛亂文件「爆破武器簡易製造」圖樣等資料,影印八頁交顏收受,繼則為傳播叛國思想,在半年內陸續在台南市郵局、商展會場等一百餘公共場所,以各色奇異墨水筆、腊筆書畫叛國標誌「△○」及「台獨萬歲」等反動標語,共約二百餘個。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5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公車站牌上暨木板各兩塊上書有 |
執行刑期 | 徒刑10年7月8日 |
涉案關係人 | 顏明聖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