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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2242 |
姓名 | 許為仁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6/1/29 |
籍貫 | 台灣,嘉義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0286 |
年齡 | 27 |
職業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被告康清塗、謝明月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及許為仁、謝明烈明知林 拾為匪諜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該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力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信;被告許為仁對於由被告林 拾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一節矢口否認,經質證被告林 拾亦否認其事,核其抗辯與本部保安處偵查報告表所載情節相符,其他並無積極佐證,是被告許為仁抗辯未參加組織,尚堪採信,第據被告林 拾供認曾以反動刊物,借予被告許為仁、謝明烈閱讀,且向其講解時局及共產匪幫情形,該被告等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2年9月4日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