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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458
姓名 文華凌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6/10/25
籍貫 湖北,漢口市
教育程度 小學
註1
案號 61140
年齡 38
職業 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文華凌於38年6月間,經唐成波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充任匪上海濟運輪船公司濟眾輪二副,濟運工會主席,華東海軍後備部試航船長海員華東委員會生產競賽與勞資關係兩科幹部,於充任匪「碧蘭普」輪水手時,乘該輪於43年11月27日抵日本,自動投歸我國駐日橫濱領事館,經我政府於同年12月10日接運來台。於49年充任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期間,在辦公室內向同事舒大賓談稱:「毛匪澤東所建立之制度與理論,皆具有永久正確性。」等謬論。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3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5年,感化教育3年。
涉案關係人
註2